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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称为求移民 才哑忍苛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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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报道

一周7天每天工作16小时月薪500元

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被控贩运人口案重审,原告菲律宾女佣周三作供称,柯耀昆在香港邀请她来加时,承诺工作将与香港一样只负责照顾3个孩子,并支付与加国保母同样薪酬,而家务将另骋别人做。但抵温后不久,她被要求每周7天、每天工作16小时,又限制外出且仅领500元月薪。由于柯耀昆承诺帮她办理移民,才为此哑忍。

原告菲佣获法庭颁发“禁止报道”(Publication Ban),传媒不得公开她姓名。她周三在卑诗最高法院接受控方质询时通过翻译表示,在香港为柯耀昆做保母时,周一至周五工作,仅负责照顾3个女孩,家务由另一个印尼工人负责。菲佣称每天约早上8时开工,晚上孩子上床后就收工。菲佣说:“我在香港时工作较轻松,我很开心且喜欢这份工作,柯耀昆夫妇对我很好。”

菲佣表示,2007年12月柯耀昆说妻子缎蔼玲(Oi Ling Nicole Huen)对香港生活不满意,希望移民加国,并邀请她共同前往。菲佣称当时并未同意,仅表示要跟家人商议。

不久后,柯耀昆再次向菲佣提及前来加国,缎蔼玲也在场。菲佣称,此次柯耀昆作出对在加拿大的工作及薪酬承诺,更表示可帮她办理移民,让她最终可以申请家人来加拿大。

一直以为可在加国合法工作

菲佣供称,柯耀昆夫妇帮助她办理加国签证,在香港未看过自己的签证,柯耀昆也未解释过。她说,来加国前一直以为可在加国合法工作,若知道签证只是临时居留许可证(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简称TRP),她绝不会来加。

菲佣说2008年9月9日抵温后,前去缎蔼玲父母的独立屋处居住。两周后,缎蔼玲告知要做家务,并列出工作清单。菲佣说早上6时起床后,工作包括为最小女婴喂奶、准备3餐、洗碗、清理房间及洗手间、用洗衣机洗衣后熨衫、为3个女童洗澡等,最小女婴未入睡时,常把婴儿?著工作,约深夜11时才完工。

菲佣在形容温哥华与香港工作不同时说:“我等于做了10个人的工作。”菲佣说,曾问缎蔼玲为何工作与先前承诺不同,缎蔼玲回答必须按雇主的要求去做,否则将失去工作。

菲佣说,2008年10月15日首次在加国获发薪酬480元,此后每月为500元,2009年11月15日后月薪增至700元。她说,由于柯耀昆曾承诺帮她办理加国移民,才为此哑忍。

案发2010年6月,菲佣与缎爱玲争执后报警。柯耀昆2013年被裁定非法贩运人口等3项控罪成立,判监18个月。缎蔼玲则两宗控罪不成立。2015年3月,卑诗上诉法院推翻原判,下令把案件发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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