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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过度下月届满 省府将严厉执法 高空施工须职训 违例最高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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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在高空工作的安全性及减少伤亡事件发生,安省政府于2015年公布,规定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必须接受认可的安全训练。为期两年的过度期,将在本年4月1日届满,当局将会严格执法,违规者将会负上法律责任。

安省劳工厅发言人狄丽(Janet Deline)以电邮回复本报查询时表示,政府在2014年修订职业健康与安全醒觉及训练课程(O. Reg.297/13),规定某些工程项目的工人,必须接受高空工作防堕课程。


屋主被视为承建商


狄丽称,在现行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条例下,无论是雇主、承建商、督导主任与工人,均有其权利与义务。而屋主在某些情况下,可视为承建商,例如业主在同一时间,聘请多位承建商在其家中工作。

为确保工人在高空工作时的安全,如修理屋顶,业主应该询问承建商所聘用的工人是否接受有关安全训练。而承建商在签约前,有具体计划保障工人的安全。

这项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要求雇主确保工人使用防堕保护装置,如安全网或安全带等,必须完成认可的训练,才可从事高空工作。政府也为这类工人设立两年过度期,从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内,必须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条例的规定,达到防堕训练的要求。

她说,自2003年安省工作场所受伤个案跌逾50%,成世上最安全职场的地方之一。目前安省工作场所致命事件中,建筑业占30%,而业内人士只占整体劳动人口8%。过去10年以来,即使省劳工厅加强执法,因高空工作而堕地的个案频生,继续在建筑业成为导致死亡主因。

为此,省府在2010年委任专家成立顾问小组,检讨本省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系统,就现行系统在结构、运作及政策改善方面提供建议,其中一项是要求高空工作的工人须完成上述的防堕课程。这个检讨有见于高楼大厦发生悲剧,导致四名工人死亡及一人严重受伤。假如有人违反法例,将会被当局检控。当承建公司被控告,并在法庭上审讯,最高罚款是500,000元。个别人士罚款25,000元,或入狱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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