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迅行
现在有人提出: “融入加拿大这个多元文化大家庭与自立于整个社区之外”的话题, 这话题有点混淆不清,既然加拿大是个多元文化大家庭, 当然包括150多年前生活与有巨大贡献加拿大的华裔, 又何需融入? 既然华裔已在这个多元文化大家庭中, 又怎会自立于整个社区之外? 其实过去不少人也时常发出华裔要融入主流社会这种论调, 我认为这种论调有负面的意思, 意指我们华裔是支流, 所以才要融入主流。 这是一种自我看轻华裔群族的论调, 要不得。为甚么我说要不得呢? 我从网站搜集一些资料, 说明一下小数民族在加拿大多元文化大家庭中的地位。
『皮埃尔.特鲁多(是现在自由党党领小特鲁多的父亲) 总理于1971年10月8日在众议院的讲话中指出:"虽然我们有两种官方语言, 但没有官方文化, 没有任何族裔群体优先于其他群体。没有任何公民或 公民群体不属于加拿大人,所有人都应当受到公平对待。"加拿大联邦政府认为:"我们坚信文化多元主义就是加拿大认同的实质。每一个族裔群体都有权在加拿大范畴内保留和发展自己的文化和价值。我们说有两种官方语言并不是说有两种官方文化,没有任何一种文化比其 他文化更具官方色彩。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必须是所有加拿大人的政策。" 』
『按照皮埃尔.特鲁多总理的讲话精神, 多元文化政策是建立在个人选择自由和国家统一基础之上的。个人选择的自由与加拿大国家的统一有密切相关的联系1)从个人认知的深度来看,国家的统一必须建立在人们确定个人认同的基础上,由此才能产生出对其他群体的尊重和分享价值、义务、责任的意愿;(2)如果一些族裔群体的选择自由受到危害,对所有的族裔群体都是危险的。多元文化政策有助于促使人们确认自己的认同, 形成全社会公平生存和竞争的基础, 消除任何危害选择自由和社会统一的因素。』
从上述两段文字中,可以清晰地表明各大小群族权利与地位是平等:“没有任何族裔群体优先于其他群体。没有任何公民或公民群体不属于加拿大人, 所有人都应当受到公平对待。”只要个人入了籍, 奉公守法与尽了义务--纳税, 你/你就是多元文化大家庭中的一员, 不存在融入与不融入的问题。
为了新旧华人/华裔了解本身在加拿大不是外人, 特介绍加拿大群族的构成者, 以示华裔在加拿大的地位: 加拿大人口3,415万 (2010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36名)。人口密度3.4人/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19名)。英裔居民占42%,法裔居民约占26.7%,其他欧洲人后裔占13%,土着居民『印第安人(Indian)、因纽特人(Inuit/爱斯基摩Eskimo) 和米提人或称梅蒂斯人(Metis)约占3% (有120多万) 』,其余为亚洲、拉美、非洲裔等。 其中华裔人口已占加拿大总人口的4.5%( 有170多万),成为加拿大最大的少数族裔,即白种人和原住民以外的最大族裔。华裔人口中25%的人是在加拿大本土出生的,其余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
最近几年在加拿大发现了疑似古代中国人的遗迹。印第安人的祖先来自中国北方,大约是在4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语言为北美洲蒙古人种印第安语。印第安人是拉丁美洲的最早的居民。他们之所以被成为"印第安人",主要是因为当年哥伦布等探险者,以为他们到达的"新陆地"是印度,称当地居民为"印第安"人("印度"一词的英文发音。)由于英国殖民者迫害、杀戮印第安人1000万以上,毁灭印第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印第安文明已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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